大慶華科股份有限公司
2022年固體產(chǎn)品運輸公開招標方案
招 標 單 位: 大慶華科股份有限公司(公章 )
2022 年 10月 26日
一、基本情況
1.本次招標是大慶華科股份有限公司固體產(chǎn)品運輸服務。
2.運輸時間:2022年11月1日-2022年12月31日
3.運輸方式:公路運輸
4.運輸產(chǎn)品的包裝狀態(tài):塑料編織袋裝
5.供貨需求說明:合同生效后開始運輸。
6.結算數(shù)量計算方式:以實際運輸?shù)臄?shù)量為準,當月運輸完成后,次月結算。
7.簽訂合同方式:雙方簽訂運輸合同
8.使用單位:大慶華科股份有限公司銷售分公司
9.聯(lián)系人:張緒華 聯(lián)系方式:13804657907 /0459-6260033
二、招標范圍
固體產(chǎn)品大慶至石家莊短途運輸服務(見下表)。
招標項目名稱
|
啟運地點
|
抵運地點
|
參考數(shù)量(噸)
|
聚丙烯
|
大慶
|
石家莊
|
2000
|
注: 運輸量以單位需求為準。
|
三、招標組織形式
以傳真或現(xiàn)場投標方式進行招標,現(xiàn)場開標。
四、投標人資格要求
1.投標人是專業(yè)的物流企業(yè),具有三年以上物流營運經(jīng)驗,具有同類袋裝產(chǎn)品公路運輸經(jīng)營業(yè)績的企業(yè),年跨省運輸量大于3萬噸,以與委托運輸方簽訂的合同為準。
2.資格證明: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銀行開戶許可證、道路運輸經(jīng)營許可證及近期經(jīng)營業(yè)績證明。
五、評標方法及標準
本項目采用經(jīng)評審的2家投標最低價法。由華科公司審計、財務、銷售及銷售副總經(jīng)理參加評標。
六、授標原則及依據(jù)
單位對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,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投標人進行排序。
有效投標價最低者排名第一,第二;
七、合同文本(見附件)
八、其它需要說明事項
履約保證金5萬元、運輸風險抵押金25萬元。
十三、招標工作計劃
1、制定招標方案時間:2020年10月19日;
2、招標方案公示時間:2020年10月20日-10月25日;
3、招標時間:2020年10月 26日 下午2點
合同編號
貨運合同
托運人(甲方): 大慶華科股份有限公司
承運人(乙方):
簽訂時間: 2022 年 11月 日
簽訂地點: 大慶市高新區(qū)
貨運合同
托運人(甲方): 大慶華科股份有限公司
住 所: 大慶市開發(fā)區(qū)建設路293號
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:91230600702847820X
法定代表(負責)人:施鐵權
承運人(乙方):
住 所:
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:
法定代表(負責)人:
1總則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及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本著平等互利、等價有償?shù)脑瓌t,甲乙雙方就 聚丙烯 貨物運輸事宜協(xié)商一致,訂立本合同。
2托運貨物種類、運輸類型、運地和運費
運輸類型/產(chǎn)品種類
|
啟運地點
|
抵運地點
|
含稅運費(元/噸)
|
汽運
|
聚丙烯
|
大慶市
|
石家莊
|
|
|
|
|
|
|
注:1、實際起運地和抵運地以及貨物名稱、數(shù)量、承運時間以甲方每批次《汽車托運單》上詳細信息為準,《汽車托運單》格式見合同附件。
3運輸方式、運輸數(shù)量、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
3.1運輸方式: 公路運輸。
3.2運輸數(shù)量:《大慶華科銷售分公司2022年固體產(chǎn)品運輸公開招標方案》中的運輸參考數(shù)量為預估,原則上均衡運輸,以實際運輸?shù)臄?shù)量為準。
3.3費用:以實際發(fā)生為準。
3.4結算方式:當月運輸完成后,次月結算。
3.5乙方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戶信息真實性、安全性、準確性負責。
收款人:
開戶行:
賬 號:
4包裝要求
4.1包裝標準:本合同中約定的貨物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標準包裝,沒有規(guī)定的,應以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。
5貨物起運地、到達地
貨物起運地:以甲方《汽車托運單》為準。
貨物到達地:以甲方《汽車托運單》為準。
收貨人:以甲方《汽車托運單》為準。
收貨聯(lián)系人:以甲方《汽車托運單》為準。
6合同履行期限
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。
若乙方擬解除貨運合同,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。
7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
7.1質量要求:無破損、無污染、無潮濕,產(chǎn)品質量無變化。
7.2安全要求: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。在承運期間發(fā)生事故的,由乙方負責,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按實際損失額度予以賠償。
8貨物裝卸責任、方法
8.1貨物裝卸:由甲方負責裝運,乙方與場地協(xié)商卸載。
9領取貨物及驗收
9.1領取貨物:乙方自提。
9.2驗收:計件。
9.2.1收驗時間:乙方應在貨物到達時進行驗收。如發(fā)現(xiàn)貨物數(shù)量不符合約定的,應在貨物到達當日書面通知甲方,如未在該期限內(nèi)通知甲方,應視為貨物符合本合同約定。
9.2.2收驗標準:計件驗收。
9.2.3收驗地點:貨物到達地。
9.2.4收驗方法:件交件收。
10雙方的權利義務
10.1甲方的權利義務
10.1.1向乙方說明托運物的品名、數(shù)量、特性、運輸過程中注意事項、危害及應急措施等情況。
10.1.2甲方銷售分公司依據(jù)實際運輸求的運量和乙方簽訂《汽車托運結算單》。由乙方在產(chǎn)品發(fā)運前一日15:30前將雙方簽訂的《汽車托運結算單》取走。乙方一經(jīng)簽字確認承運,就必須按甲方要求將貨物在規(guī)定時間內(nèi)運出。因乙方的原因,影響甲方貨物的發(fā)運,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。
10.1.3提前通知收貨人做好接貨準備,按合同約定支付運輸費用。
10.1.4甲方有權檢查乙方配備車輛及司乘人員情況,對不符合約定的事項提出整改意見。
10.1.5乙方將托運物交付收貨人之前,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、返還貨物、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,但應當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。
10.1.6不得將屬危險化學品的托運物匿報或者謊報為普通貨物。
10.1.7協(xié)議簽訂前乙方向甲方交納 5萬(人民幣)作為履約保證金,交納5萬(人民幣)作為風險抵押金(保證期限為合同期內(nèi),不計息),如乙方在承運甲方貨物過程中出現(xiàn)丟失和污染、破損、短缺等現(xiàn)象,將在乙方的風險抵押金中按相應的損失金額扣除,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。若乙方不能補足,則甲方有權解除協(xié)議,拒絕支付承運費用并且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。
10.1.8合同終止后,30天內(nèi)由甲方銷售分公司負責與甲方財務部門溝通,退還乙方交納的或剩余的履約保證金和風險抵押金。除因乙方違約扣罰外,應按交納方式給予足額退還。
10.2乙方的權利義務
10.2.1按時自行負責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,并向收貨人發(fā)出到貨通知,辦理相應的交接手續(xù)。
10.2.2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運輸費用。
10.2.3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、檢驗等手續(xù)的,托運人應當將辦理完的有關手續(xù)的文件提交承運人。
10.2.4對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腐蝕性、有放射性的危險物品,應按國家有關危險物品的運輸規(guī)定進行妥善保管,做出危險物的標志和標簽,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貨物安全,避免環(huán)境污染。
10.2.5保證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完好無損,對運輸過程中發(fā)生的貨物毀損、滅失承擔賠償責任。運輸過程中發(fā)生泄漏、墜落等原因造成環(huán)境污染的,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。
10.2.6運輸危險品必須提供具備危險貨物運輸經(jīng)營資質及相關證件。
10.2.7運輸車輛應證件齊全并符合貨運條件。運輸作業(yè)人員,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(guī)持證上崗。
10.2.8乙方在甲方廠區(qū)內(nèi)裝運貨物的,如違反甲方有關安全、環(huán)保等方面的規(guī)章制度,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。
10.2.9 有以下情形發(fā)生后,乙方可提出調整中標運費書面申請,甲乙雙方協(xié)商解決中標運費調整事宜。
10.2.9.1聚丙烯粉料生產(chǎn)裝置因故臨時停工,停工連續(xù)時間超出40天,影響乙方均衡運輸。
10.2.9.2大宗原料商品價格異常大幅上漲,國際原油期貨價格同比上漲幅度超過30%,且連續(xù)時間超過30天。
10.2.9.3 國家政策干預,效力影響長期,致使運輸行業(yè)運營成本增加。
11違約責任
11.1甲方的違約責任:
11.1.1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托運貨物的,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運輸費用 10 %的違約金。
11.1.2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的,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運輸費用 10 %的違約金。
11.1.3即使甲方或收貨人不支付運費、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,乙方也無權留置運輸貨物。
11.2乙方的違約責任:
11.2.1未按合同約定接收托運貨物的,每逾期一日,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 10 %的違約金,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,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,履約保證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,還應承擔賠償責任。
11.2.2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數(shù)量要求運輸?shù),每逾期一日,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 10%的違約金,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,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。
11.2.3將貨物錯運到貨地或錯交收貨人的,應將貨物全部無償運至合同約定的到貨地并交付收貨人。發(fā)生逾期的,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 10 %的違約金,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,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,風險抵押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,還應承擔賠償責任。
11.2.4未經(jīng)甲方同意,乙方轉委托他人運輸貨物的,應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 20 %的違約金,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,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。
11.2.5到達目的地,出現(xiàn)雨淋、缺損的,乙方按實際損失賠償,甲方扣罰乙方2000元/次。
11.2.6其他約定:發(fā)生以上形式或未滿足甲方運輸需求的違約,甲方在每年的供應商評價中給與評價,有此評價的單位5年內(nèi)無權參與我公司運輸競標。
11.2.7若出現(xiàn)上述11.2.1-11.2.5問題,出現(xiàn)第一次甲方予以警告,出現(xiàn)第二次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,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,給甲方造成損失的,還應承擔賠償責任。
12不可抗力
12.1下列事件為不可抗力事件:戰(zhàn)爭、動亂、地震、颶風、洪水、冰雹、雪災等不能預見、不能避免、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。
12.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雙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,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并減少損失,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。不可抗力發(fā)生后 48 小時內(nèi),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,并在 7 日內(nèi)向對方提供發(fā)生不可抗力的有效證明文件。
12.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未按期履行或無法履行,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。如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,未收取運費的,乙方不得要求支付運費;已收取運費的,甲方可以要求返還。一方未盡通知義務或未采取措施避免、減少損失的,應就擴大的損失負賠償責任。
13合同的生效、變更、解除和終止
13.1本合同經(jīng)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(負責人)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。
13.2本合同經(jīng)雙方協(xié)商一致,可以變更,合同變更協(xié)議應采用書面形式。
13.3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,解除權人可單方解除合同,但應向對方發(fā)出書面的合同解除通知,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。
13.3.1甲方解除合同條件:
13.3.1.1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(xiàn)合同目的的。
13.3.1.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,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實際行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義務的。
13.3.1.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配車且拒不調換的。
13.3.1.4乙方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錯交收貨人,且逾期 1 日未運至合同約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。
13.3.1.5給甲方造成損失拒不賠償?shù)摹?span lang="EN-US">
13.3.1.6其他約定:符合11.2.7條款約定的情形出現(xiàn)的。
13.3.2乙方解除合同條件:
13.3.2.1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(xiàn)合同目的的。
13.3.2.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,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實際行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義務的。
13.3.2.3甲方拒不支付合同價款的。
13.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:
13.4.1合同已經(jīng)按照約定履行完結。
13.4.2雙方協(xié)商解除合同。
13.4.3一方依據(jù)法定或約定原因解除合同的。
14爭議的解決
14.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(fā)生的糾紛雙方應協(xié)商解決。協(xié)商不成的,向 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15其他約定
15.1本合同未盡事宜,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(xié)議。補充協(xié)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5.2本合同一式 叁份,甲方執(zhí) 二 份,乙方執(zhí) 一 份,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(蓋章): 乙方(蓋章) :
法定代表人(負責人) 法定代表人(負責人)
或委托代理人: 或委托代理人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
附件:
汽車托運單
托運方:大慶華科股份有限公司
承運方:
貨物名稱
|
數(shù)量(噸)
|
件數(shù)
|
運費總額(元)
|
|
|
|
|
|
|
|
|
合計
|
|
|
|
備注
|
|
收貨人資料:
收貨地點
|
|
收貨單位
|
|
收貨人
|
|
收貨人電話
|
|
最遲到貨期限
|
|
備注
|
|
承運人資料
車號
|
|
駕駛人姓名
|
|
電話
|
|
車號
|
|
駕駛人姓名
|
|
電話
|
|
車號
|
|
駕駛人姓名
|
|
電話
|
|
車號
|
|
駕駛人姓名
|
|
電話
|
|
注:
1、 本《汽車托運單》作為承運方與托運方簽訂的《貨運合同》附件,與簽訂的《貨運合同》同樣具有法律效力。
2、 確認書一式二份,承運方與托運方各保留一份。
承運方經(jīng)辦人(簽字): 本次實發(fā) 噸。
承運方聯(lián)系電話: 承運方簽字(蓋章):
承運日期: 年 月 日
|